,他直接给我扔炸弹,“那两人一毕业就结婚,你听说了吗?”够狠。
忘了说,卿秋的父母从小离异,对家庭温暖的渴望,并不比陆往年少。或许,这就是他们能突破万难惺惺相惜的原因。看见对方,就像看见另一个自己。毕业就结婚,互相陪伴,顺理成章。
至于那本《一千零一夜》,陆往年终于是赔偿了,却跟我对他的感情一样,缺胳膊少腿,最后的序章不翼而飞。
婚礼前晚,我迟迟无法入睡,抱着那本残缺的书胡思乱想——
明天到底去不去现场?
去祝福,还是去闹场?
闹场的话,怎样比较好?
干脆直接把书砸陆往年脑门上,指责他不靠谱,“好不容易赔我一本书,还是缺篇少页的!”
但抢婚没成功前,卿秋应该会把我撵出去的吧?
不然,拉上秦单护驾?
……
幸好,在十万种神经兮兮的假设里,我如愿以偿闭了眼。这样就可以忽视眼畔的水渍,和心脏破碎的声音,将悲伤留给梦境。
梦里的我,是个二流小说家,正在攥写狗血故事。
故事的男女主角识于微时,分别多年再重遇,彼此陪伴走过青涩时光,却总阴差阳错无法相守。
女主角伤心欲绝,跑去看山水求慰籍,突逢大雨。男主角闻讯赶来,听见了她使劲力气的那句“我喜欢你”。
后来,他回答了什么?
“对不起啊,我……真以为自己会是特别的人。特别到,足以忘记前仇旧恨。”
红的眼眶,哑掉的嗓。
接着,画面泛黄,十年前的江城。小女孩的父亲,恋上男孩美貌的母亲,隐瞒自己是有妇之夫的实情,企图抛家弃子。后来,小女孩故意离家出走,令对方幡然醒悟。
兴许对女孩来讲,那是一切美梦的重新开始。但男孩的母亲因此受到重创,人生一蹶不振。
没几年,两人于望城重遇,男孩很努力念书,看她获得物理竞赛大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