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能日久经年的用中药为我治疗,直到我上初中,疤痕才慢慢淡去。
可彼时我早就已经错过了被领养的年纪。
而黎漫不一样,每次开放领养都会躲起来,只为了陪我。
可当朋友们被一个个领养走,她又会一个人躲在阁楼里哭,不知道为什么别的孩子都有爸爸妈妈有家,我们却什么也没有。
我每次都会找到她,跟她拉钩保证。
以后会赚好多的钱,买大房子给她,给她一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家。
我摸着画,慢慢蹲了下去,眼泪打散了上面的落灰。
我跟黎漫的第一个家是三十平的出租屋。
不大,但却温馨。
每天下班回家经过一楼厨房的窗口,都能闻到饭菜的香味,黎漫会在那里等我。
我们认识了二十年,在一起七年,一直在为我们的未来努力。
我们赚的每一笔钱都会存在一起。
当我们存到第一个十万的时候,我用晚上去跑外卖的钱买了一枚钻戒,在三十平的出租屋里,对着月亮和灯光向她求婚。
「漫漫,我的工作已经有一点起色了,我们很快就能买属于自己的房子了,你再等我一年,好不好?」
「我一定会在功成名就的时候娶你的。」
她盯着无名指上的戒指,尽管上面的钻石小到几乎看不出什么火彩,可它在我心底熠熠生辉。
黎漫激动的眼眶红了,脸颊也红了,她几乎是毫不犹豫的点头,眼泪也跟着一起落了下来。
我想我…… 到死都会记住这一幕。 我本来以为苦了二十五年,我终于要苦尽甘来。
可是没过多久,我因为学历不够被公司裁员,刚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就晕倒在地,确诊了癌症晚期。
黎漫为了照顾我,辞去了自己喜欢的音乐工作,改成一天三份零工。
我忽然想起,很早以前的某天夜晚黎漫躺在我怀里,开玩笑似的说起工作室的制作人说她音色好,长得也好,或许可以去试一试,被她以不喜欢娱乐圈的理由拒绝了。
可是看到黎漫在舞台上那么耀眼,那么游刃有余。
我才恍然大悟,或许当时她唇角那抹笑容里,藏着的更多是遗憾和不得已。
原来从这么早开始,我就在拖累黎漫了。
还好,她现在找回了出身书香门第的父母,找到了年轻貌美的恋人,拥有了一大批爱她拥护她的粉丝,拥有了属于她的未来。
还好,黎漫最终还是走上了属于她自己的轨道。
我们本就不该相交。
我没由来地笑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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